常見QA

  • Q 本館公益塔位申請辦法
    A

    本館提供政府立案之低收入戶或經濟困難家庭申請公益捐贈塔位,協助家屬辦理先人安奉事宜,申請通過後僅需繳交一次永久管理費。

    申請時請備妥以下文件:

    1. 申請人身分證。
    2. 申請人政府立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,需鄉、鎮長以上開立證明。
    3. 繳交塔位管理費用15,000元/位。

    ※塔位由本館人員挑選不得由家屬自行挑選使用。
    ※依慈善塔位捐助辦法辦理,塔位之使用權仍歸屬本公司。
    ※如欲申請其他公益塔位資源,請逕向相關慈善單位查詢使用規定並提出申請

  • Q 獅子鄉公益塔位申請辦法
    A

    本館回饋屏東縣獅子鄉,提供500位公益捐贈塔位。

    申請時請備妥以下文件:

    1. 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    2. 近日往生案件:死亡證明書(或相驗屍體證明書)、火化證明書。
    3. 遷葬撿骨案件:遷葬證明書、除戶謄本。
    4. 繳交塔位管理費用10,000元/位。

    ※使用家屬戶籍必須設籍於屏東縣獅子鄉。
    ※塔位挑選完成,須持本館訂位單至獅子鄉公所民政課辦理申請使用。
    相關規範請參考獅子鄉公所(點選前往)

  • Q 早晚拜飯需要準備什麼?
    A

    依一般習俗,先人往生晉塔奉厝後,於對年內每月初一、十五早晚時刻可準備飯食祭拜。常見祭拜品包括飯一碗、菜六樣、筷子一雙、九金銀紙及清香,實際內容仍可依家族習俗調整。
    若不便自行準備,亦可委託本館代辦處理,歡迎至【服務預約】頁面選購。

  • Q 何為百日/對年?
    A

    百日
    自往生者逝世當日起算第一百天(過世當天即算第一天),需於中午祭拜往生者。

    祭拜品參考:五味碗十二碗(一碗飯、一碗米粉、十樣菜)、三牲一付、紅圓十二粒(閏月十三粒)、發糕二粒、米酒一瓶、杯子四個、筷子一雙、壽金一仟、大銀三支,亦可加添庫錢、紙紮用品等。可延請道士行牒文、宣經懺,舉行供養儀式,或由家人自行祭祀,稱為「作百日」。

    對年
    往生者逝世滿一年的當日,需祭拜往生者,通常於中午祭拜,並有「早忌晚節」之說。亦可延請道士誦經作法事。此日子孫需至奉厝地祭拜,方為孝滿。

    祭拜品參考:大三牲一付,或水果一盤祭拜土地公等引路神明;五味菜碗十二碗(白飯一碗、米粉一碗、十樣菜)、酒或清茶一瓶、發糕一對、紅圓十二粒、香燭紙錢及紙紮用品(如大銀三支、壽金一仟、庫錢等,均可燒化託神轉交亡親收受)。

   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,實際祭祀方式仍可依家屬需求與習俗調整。
    若不便自行準備,亦可委託本館代辦處理,歡迎至【服務預約】頁面選購。

  • Q 何謂永久管理費?
    A
    永久管理費係用於館區設施、環境及相關設備的維護與管理。依《殯葬管理條例》第32條規定,管理費應專款專用,作為維護管理使用,不得挪作其他用途。